根据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发〔2019〕7号)文件要求,开展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所有市直事业单位均列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二、报送材料
1、《2023年度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表(事业单位填报用表)》(一式三份);
2、《2023年度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人员花名册(事业单位填报用表)》(一式三份);
3、《2023年度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申报审批表(主管部门申报用表)》(一式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