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的公告
为加快完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更好地发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对劳动者技能就业、技能成长的促进作用,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持续征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的公告》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以下简称“考核机构”)。
一、考核机构
按照“统筹规划、严格条件、择优遴选、动态调整”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考核机构,征集对象为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的企业、院校、社会团体、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试点期间,全市范围内每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对应的考核机构一般不超过5家(各区(市)范围内,每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只能对应一家考核机构),每家机构不得超过2个考核项目。
二、考核项目
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实行目录管理,动态调整。符合《试点方案》申请条件的单位在《枣庄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范围内选取拟开展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三、报名申请
有意愿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的机构,向登记机关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申请。征集期间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各区(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部门联系。
附件:1、各区(市)技能人才评价服务部门联系方式
2、《枣庄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
3、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机构申请材料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