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枣办发电〔2022〕59号)要求,按照《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枣庄市促进就业工作先进(市)督查激励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字〔2022〕9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各区(市)、枣庄高新区2022年度就业工作进行了绩效评价,研究提出拟督查激励名单:山亭区、峄城区、滕州市。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至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632-3331531、0632—3315975(传真)
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632-3314148 0632-3314429(传真)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