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我局组织对《关于印发〈枣庄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枣人社发〔2017〕32号)内容进行了修订,并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我市各区(市)、市直有关单位(部门)意见基础上,形成了《枣庄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包含“总则”“组织实施”“评价标准和程序”“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评价结果运用”“附则”等共六章26条具体内容。
按照《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枣庄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通知》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 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
电子邮箱:zzrsjjczd@zz.shandong.cn
联系电话:0632-8799676
枣庄市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