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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个转变”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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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用工指导、提升劳动保障服务水平,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服务民生为根本,立足部门职能,创新工作措施,将服务企业和维护劳动者权益有机结合,着力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敲门,筑牢劳动关系根基

服务“反向跑”,变坐等上门为主动敲门,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9个由科级干部带队、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配合的志愿服务队,深入全区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宣传惠企政策,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发放《峄城区人社局疫情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明白纸》300余份、《优化营商环境劳动力市场监管普法宣传》手册2000余本,对企业提出有疑问的政策面对面进行详细解答;建立“峄城企保交流群”、“利民惠企交流群”,业务骨干积极向群内的180余家企业宣传人社相关政策。

二、变事后监控为事前预防,提升劳动监察效能

将日常巡查、劳动用工审查与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及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相结合,恶意欠薪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拖欠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今年累计检查用人单位242家,涉及1083名劳动者,解决拖欠工资320余万元。在劳动监察执法过程中,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有效筑牢“事前预防、事中处置、事后监控”三道防线。通过差异化监管措施,既能有效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守法诚信义务,又能有效分配执法资源,提高劳动监察的针对性,提升工作效能,减轻守法企业的负担,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变庭后裁决为庭前调解,优化劳动仲裁服务

健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坚持“以调为主,以裁为辅,调裁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在7个镇街及丰源、福兴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指导辖区内的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联络员队伍,健全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与企业和劳动者建立实时联系,提供“零距离”服务。创新仲裁工作模式,为优化仲裁程序、提升办案效能,开展“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2020年9月27日,峄城区仲裁院组织“流动仲裁庭”走进企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面对面、零距离服务,成功化解了一起陈某诉某旅游开发公司的劳动争议,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同时坚持“暖心仲裁、高效便民”的工作思路,通过开展送法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活动,逐步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的依法用工理念。今年以来,峄城区仲裁院共接待来访群众400余人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61件,到期结案率达100%,调解组织调解案件71件,调解率82.8%,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90余万元。全力推进“智慧仲裁”和“服务仲裁”建设,依托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网络平台,助推“互联网+”与调解仲裁工作有效融合,为申请人提供“人在家中坐,事在网上跑”的便民服务。同时,以精准服务为着眼点,建立仲裁员联络制度,为预防劳动纠纷、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助力,为峄城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四、变“多窗口”办理为“一门式”受理,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率

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资源,探索实行欠薪案件“一门式”受理,2020年6月,峄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孙某等24人诉某集团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缴费一案,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合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资源,依托调解仲裁机构在争议调处中的工作专长,借助监察机构在保障监察中的有力优势,实现资源互补、信息互通,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动上门询问并调查情况,同时组织双方调解,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面对面、零距离服务。调解时,仲裁员在现场仔细核实双方证据、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一个月内缴清所欠孙某等24人的社会保险费。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新服务模式,通过“一门式”办案,实现资源互补、信息互通,提升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和劳动者维权提供便捷,助力推进全区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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