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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微笑服务促进和谐就业

作者:枣庄高级管理员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时间:201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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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区微笑服务促进和谐就业

今年以来,市中区将“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具体化,在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广泛开展“五保一诺”系列活动,有力促进了区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1—9月份,区新增城镇就业6520人,农村劳动力就业转移3320人。

一是开展服务理念教育活动,保证服务意识到位。积极倡导“躬耕为民”服务理念,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对优秀服务行业的观摩学习、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职业道德、职业修养、职业规范教育使就业服务机构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为民、惠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意识。

二是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保证服务素质到位。开展业务知识培训,使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熟练掌握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和社会保障等相关知识;开展“劳动99”三版应用技术培训,运用现代化手段为广大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服务;开展公共服务礼仪知识讲座,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活动,保证精细服务到位。通过在就业服务场所设立微笑服务提示牌、标志牌、效能服务实时评价箱,张贴宣传画,佩戴服务标志,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微笑服务品牌,树立微笑服务形象。

四是开展创新服务推广活动,保证服务质量到位。实行亮牌上岗,实行公开服务内容、程序、标准和责任人“四公开”,不断推进就业服务的标准化、精细化、信息化和科学化,创新现代就业服务模式。

五是开展服务实践活动,保证服务效能到位。实行单位负责人窗口轮流执岗代班制度,在一线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信息化服务大练兵活动,形成学业务、学技能、服好务的良好氛围,把“微笑服务和谐就业”主题活动融入每个工作环节,贯穿公共就业服务的全过程。

六是实行公开承诺服务,提高服务满意度。建立健全承诺、践诺、评诺、兑诺制度,开展首问负责制,实行一次性告知和“AB角”制度,增强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实行限时办结制,明确办理时限,严格执行,提高工作效率;推行服务社会公开承诺,各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要面向社会公开;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各项服务按时、按标准兑现承诺。

                        (市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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