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三个结合打造“阳光仲裁”
为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权利,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峄城区以“促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为总抓手,形成了“公开、畅通、强化”三结合的工作机制,全力打造“阳光仲裁”。今年以来,全区立案73起,结案68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960余万元。
一、公开透明仲裁过程。积极推行“五公开”制度,即开庭案由、时间、场所公开,仲裁规则公开,审理程序公开,举证、质证、认证环节公开,仲裁结果公开。
二、畅通仲裁“绿色”通道。开通了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的仲裁“绿色”通道,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做到“早立案、速办案、求实效”。对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劳动者当事人,在庭审前对其进行必要的程序性指导。
三、强化争议调解。把调解作为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首选,积极发挥好调解工作“稳定器”的作用,多做当事人的劝和、疏导工作,缓和双方对立情绪,妥善解决纠纷。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