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枣庄市申请备案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枣人社字〔2020〕76号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枣庄市申请备案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4日
枣庄市申请备案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推动我市博士后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加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9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综合管理全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市基地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基地申请备案、工作评估等事宜。
第三条申请范围。全市范围内未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的企业、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
第四条 申请条件。设立基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
(二)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三)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四)重视博士后工作,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须有三家以上符合设立条件的园区内单位同时申请设立园区分基地。
第五条 申请材料
1.《申请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
2.佐证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设立基地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业绩、研发机构、承担项目及获奖情况等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PDF扫描件各1份,佐证材料请勿超过30页。
第六条 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拟设立基地的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向所在区(市)、枣庄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和审核。区(市)、枣庄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按管理权限受理所属企事业单位备案申请,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一般应于7个工作日内提出备案意见,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申请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
(三)复核和实地考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进行复核,组织实地考察。
(四)备案和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应于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每季度末集中同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区(市)、枣庄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网站公布。
第七条管理。区(市)、枣庄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和条件,确保申请单位能在申请备案当年度联合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至少1名。备案单位依托省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办结进基地手续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设立基地申请。
申请单位自批准备案之日起1年内未引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撤销单位备案资格。被撤销备案资格的单位,再次申请备案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需自被撤销备案资格之日起1年后重新申请。
第八条 本细则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申请设立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备案表
申请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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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类 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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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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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拟承担博士后
业务工作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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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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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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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制
填
表 说 明
1.本表一律用A4纸填写。
2.封面“单位所属行业”一项,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填写,分类名称须精确到中类。
3.第一部分“单位类型”一项,“企业所有制形式”按照国有、合资、民营、其他等类型填写;“事业单位分类情况”按照参公事业单位、公益一类、公益二类、其他等类型填写。其他类型均请注明具体情况。
4.第一部分“是否为上司公司”一项,上司公司指所发行的股票经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企业不属于上市公司。
5.第二部分“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情况”一项,含省部级科技奖励,须注明奖励名称、批准时间,主要完成人和完成单位的排名等情况。
6.第二部分“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情况”一项,含省部级有关计划、项目,须注明承担计划或项目名称、时间,主要参与人和承担单位的排名情况。
7.符合《通知》中“(二)优先推荐条件”中第4-8项的申请单位,请在第二部分“列举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第4-8项的内容并做具体说明”中填写有关情况。
8.第二部分“研发机构及研发能力情况”一项,须具体说明单位现有的内设技术研发机构的运行机制、开展技术创新的基础条件、科研队伍的构成及创新人才的培养等内容。
9.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等拟设立的园区分站,均应填写《报批表》,并与本园区的《报批表》一并报送。
10.填表须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不可虚报或留空。如无相关内容,请填写“无”。表中涉及到的企业资质、评价评级、承担项目、获奖情况等,须附佐证材料(附件材料不超过30页)。
11.如个别项目填报内容字数较多,可在不改变表格整体格式情况下适当调整表格大小。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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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1.企业 |
所有制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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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业单位 |
分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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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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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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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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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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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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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总人数 |
人 |
大学本科及硕士学历人数 |
人 |
博士学历人数 |
人 |
科研人员情况(不含兼职) |
高级职称 |
中级职称 |
初级职称 |
其他技术人员 |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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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
人 |
人 |
最近三年研发投入资金 |
万元 |
上年研发投入资金 |
万元 |
是否园区(在选项内划“√”) |
否(
) |
是(
) |
拟设立的园区分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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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以下信息限企业填报) |
企业上年度经济效益情况 |
资产总额 |
万元 |
负债总额 |
万元 |
销售收入 |
万元 |
研发投入占年
销售收入比例 |
% |
利润总额 |
万元,比上年增长
%;是否三年连续盈利(
)。 |
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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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上市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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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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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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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主 要 业
务 、 业 绩 及 发 展 规 划 情 况
介 绍 |
(单位现有子公司、机构或部门情况;对行业和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以及未来5年发展规划等) |
二、科研创新能力情况 |
获得专利情况 |
申请数
个 (其中国内 个,国际 个) |
发明 |
个 |
实用新型 |
个 |
外观设计 |
个 |
获得授权数
个
(其中国内
个,国际 个) |
发明 |
个 |
实用新型 |
个 |
外观设计 |
个 |
牵头或参加标准制定情况 |
其中:
国际标准
项
国家标准
项
行业标准
项
社团标准
项 |
标准名称、类型、批准时间及批准部门 |
近三年获得省部级以上竞争性科研经费 |
万元 |
列举符合《山东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优先考虑条件并做出具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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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来取得的主要科研创新成果及其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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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与高校或科研机构共同研发、开展技术合作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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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博士后工作发展规划 |
未来三年开展博士后工作的整体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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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名称 |
起止时间 |
经费投入 |
预期目标、研究水平及市场前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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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博士后招收计划 |
年份 |
拟招收人数 |
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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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主要高级研究人员情况(最多填写5人,不含兼职) |
姓名 |
个人简历(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包括职务、职称、最高学历背景、入选省部级以上人才计划、研究成果应用及获奖情况等,不超过2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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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的主要仪器设备、专业实验室及其他科研后勤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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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的住房、博士后日常经费及其他后勤保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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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单位签字及盖章 |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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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核意见 |
区(市)、枣庄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六、审批意见 |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
单位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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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