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首创《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标准》服务提质增效惠及200万参保居民
近期,枣庄市人社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并推行了地方部门专项工作标准——《枣庄市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标准》,实现了全市业务工作流程一致、操作规程一致和服务标准要求一致的“三个一致”的工作目标,理清了基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边界,帮助基层提升了服务能力,为经办机构服务200万参保居民夯实了优质高效的基础。
为妥善解决各级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力量薄弱、工作人员更换频繁、服务效率低的问题,市人社局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8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枣庄实际,对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险费收缴衔接等14业务进行梳理归并,打包成居民参保、人员缴费、关系转移、待遇发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格认证、特殊问题共7件事,对每件事再细化成若干具体子项,对每个子项从办理条件、所需材料、政策依据、业务发起对象、业务发起和反馈渠道、岗位说明、办理流程、需扫描上传资料、需归档材料、办理时限、特殊情况处理、业务流程、系统功能位置进行细化描述,对每个子项
“如何做”、“
谁来做”、“限时做”进行了固化处理,形成了我省目前唯一的部门专项工作业务标准,被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在2021年12月2日全省居民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培训班上进行了推广,受到全省参会同志的充分肯定,为全面提升我市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能力,促进城乡居民人力资源合理流动、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提供了探索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