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深入践行“以当事人为中心”的理念,围绕打造“暖心仲裁、贴心维权”服务品牌,着力优化预防、立案、庭审、调解四项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质效全面提升,成为去年全市唯一入选省政府办公厅发文推广的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建立矛盾预防机制打好劳动争议“预防针”
坚持关口前移,施行“暖心预防”,维护当事人权益于未损之时。
加强滚动排查。企业每半月,区(市)、乡镇(街道)每月开展一次排查收集工作,及时排查各类劳动争议纠纷,建立台帐、跟踪销号。对可能引发集体争议、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启动预警预报机制,对重大、集体争议案件随时上报。
开展定期联系。印发《关于开展全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工作及建立劳动争议调解预防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通知》,首批选派全市25名仲裁员,定期联系全市50家企业,充分发挥联络员、调研员、指导员、宣讲员、调解员“五员合一”职责。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仲裁员联系企业活动,全市35名仲裁员联系服务全市183家企业,主动开展送法入企、普法宣传,收集意见建议等工作。
注重部门联动。深入贯彻省厅《关于加强劳动争议预防协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外部加强与工会、工商联、企业家联合会的横向联合,定期召开三方会议,研判劳动人事争议重大问题;内部加强与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信访等科室单位协调联动,及时化解有关争议。
强化宣传培训。加强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典型劳动保障案例的普法宣传力度,与劳动关系职能科室联合成立惠企服务队,分成若干小分队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以案说法、专题培训、庭审观摩等普法宣传活动,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宣传培训,引导他们依法依规用工。去年以来,共组织开展培训等活动20余场次,培训人员达800余人次。
建立立案登记机制开通案件受理“快车道”
坚持一次办好,提供“暖心立案”,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
探索实行立案登记制。按照立案标准具体化、申请流程规范化、案件受理快捷化原则,推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立案登记制,对于仲裁申请材料齐全、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将按规定五日内作出受理决定提速为当即登记立案、当即组庭、当即确定开庭日期,实现仲裁申请“立等即办”。
创新优化管辖办法。坚持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制定出台《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管辖办法》,对于管辖范围有异议案件,按照“一次办好”的原则,全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受理,再按程序通过“内部运转”移送至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或报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后再进行移送,彻底杜绝推诿扯皮情况,让群众少跑腿。
全面规范受理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不予受理案件办理流程的通知》,对于符合受案范围但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实行容缺受理,对仲裁申请进行预立案,由申请人按要求补正材料后正式出具受理通知书。对远在外地的当事人,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实行“网上立案”。
建立高效庭审机制跑出庭审裁决“加速度”
坚持高效快捷,实行“暖心庭审”,全面提升审理裁决质效。
推行要素式办案。自2019年10月起,在市直、滕州市和薛城区开展全争议案件要素式办案改革试点,印发要素式办案指导手册,组织全市仲裁系统业务骨干进行培训。2020年7月,在滕州市召开要素式办案庭审观摩会,在全市全面推行。推行要素式办案后,平均庭审时间缩短25%以上,裁决书文字篇幅减少30%以上,结案时间缩短20%以上。
推行流动仲裁庭。2019年7月,在枣矿集团启动并在全市推行了流动仲裁庭的做法,将调解仲裁服务向一线延伸,变“在家坐诊”为“上门出诊”。2020年,又在市总工会职工权益维护中心增设流动仲裁庭和流动调解室,采取流动开庭审理的方式,减少双方当事人往返次数。先后流动开庭30余次,受到当事人一致欢迎。
推行网上仲裁庭。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印发《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开展网上仲裁庭庭审的试行办法和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书面审理的试行规定》,通过“腾讯会议”等方式开展网上庭审、书面审理,让当事人坐在家里即可维护自身权益。去年以来,先后开展“不见面”审理20余次。
推行农民工速裁庭。按照明确标识、制度上墙、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在全市仲裁机构规范设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凡是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立即进入“速裁”程序,坚决做到“四个第一”(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调解、第一时间仲裁、第一责任人负责),努力让农民工在仲裁环节不再忧“酬”。
建立多元调解机制,画好社会和谐“同心圆”
坚持“优先调解、多元调解、柔性调解、全程调解”,全程“暖心调解”,最大程度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率先成立品牌调解室。取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位女同志每人名字中一个字,成立以团队名称命名的劳动人事争议品牌调解室——同心圆调解室,既作为市本级争议案件调解工作室,又作为相关案件分流中心,在市本级、区(市)级、乡镇(街道)、企业实现四级联通的调裁衔接机制,立案后第一时间将案件推送到企业、乡镇(街道)调解组织进行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再继续进入仲裁程序。成立以来,先后成功调解60余件。成立以个人命名的劳动人事争议品牌调解室——“张鹏调解工作室”,创新“三讲一换位”调解工作法(讲法、讲理、讲情、换位思考),累计调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0余件。
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设立调解工作站,广泛吸纳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会工作者和其他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热爱调解的人士加入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队伍,创新推行“纵向+横向”联通、“线上+线下”联动、“实体化+奖补”联用的“三联”工作法,建立仲裁、调解组织、企业、个人“四方联动”调解机制,打通争议纠纷多元化解通道。
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市本级和各区(市)仲裁机构联合律师协会,都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劳动者申请调解仲裁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引导、代写法律文书等全方位“一站式服务”。主动协调对接法院,在仲裁机构设立诉前联合调解中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推进裁审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