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建立“四项机制” 打造“暖心仲裁”

来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时间:2021-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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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入践行“以当事人为中心”理念,建立预防、立案、庭审、调解四项机制,打造“暖心仲裁”品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质效全面提升,是全市唯一入选省政府办公厅可复制可推广的营商环境典型案例。2020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调解成功率两项指标分别达到100%、79.07%。

一、建立矛盾预防机制,打好劳动争议“预防针”。坚持关口前移,施行“暖心预防”,维护当事人权益于未损之时。加强滚动排查。企业每半月,区(市)、乡镇(街道)每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2020年排查化解劳动人事争议隐患4879起,市仲裁院主动排查化解涉及两家公司85人的争议隐患。开展定期联系。25名仲裁员联系50家企业,充分发挥联络、调研、指导、宣讲、调解“五员”职责,为物业保安、人力资源等公司提出用工建议20余条。强化宣传培训。成立“和谐同行”惠企服务队,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以案说法、专题培训、庭审观摩等普法宣传活动20余场次,培训人员800余人次。

二、建立立案登记机制,开通案件受理“快车道”。坚持一次办好,提供“暖心立案”,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咨询“零差评”。接待流程,咨询登记、电话记录、回访回复全部标准化;公布业务流程、仲裁员信息等,实行“首问负责制”“人对人服务”;窗口配备自助电脑、打印机,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立案“零等待”。推行立案登记制,实行“容缺受理”,将“五日内作出受理决定”提升为当即立案、当即组庭、当即送达申请人,实现仲裁申请“立等即办”。异地“零跑腿”。对管辖权有异议案件先行受理,再通过“内部运转”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对外地当事人,通过邮件、传真等方式实行“网上立案”。

三、建立高效庭审机制,跑出庭审裁决“加速度”。坚持高效快捷,实行“暖心庭审”,全面提升裁决质效。设立流动仲裁庭。在枣矿集团启动并在全市推行流动仲裁庭,在市总工会职工权益维护中心增设流动仲裁庭和流动调解室,将仲裁“坐诊”改为“出诊”,减少当事人往返次数,先后流动开庭、调解30余次。设立网上仲裁庭。探索通过“腾讯会议”“钉钉会议”等方式开展网上庭审、书面审理,让当事人坐在家里即可维护自身权益,先后开展“不见面”审理20余次。设立农民工速裁庭。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启动“速裁”程序,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调解、第一时间仲裁、第一时间结案,2020年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审理案件65件,涉案金额107.5万元。

四、建立多元调解机制,画好社会和谐“同心圆”。坚持和谐圆润,全程“暖心调解”,最大程度维护和谐劳动关系。推行“互联网+调解”。全市65个乡镇(街道)全部应用“互联网+调解”平台,实现优先调解、就地调解、全程调解,受理调解申请44个。韩某与某信息技术公司纠纷,第一时间通过平台分配调解员,一天内即达成调解协议。探索品牌调解室。先后设立以团队、个人名称命名的劳动人事争议品牌调解室——同心圆调解室和张鹏调解工作室,推广“三讲一换位”工作法(即讲情、讲理、讲法和换位思考),构建品牌调解工作室、基层调解组织、企业调解组织、法律援助工作站“四位一体”调解工作格局,成立以来调处案件170余件。健全基层调解组织。设立调解工作站,联合律师协会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创新推行“纵向+横向”联通、“线上+线下”联动、“实体化+奖补”联用的“三联工作法”,建立仲裁、调解组织、企业、个人“四方联动”调解机制,实现“现场听诉求、现场讲政策、现场化矛盾”。2020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2783件,涉案金额6984.49万元,均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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