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科目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9个语种,每个语种翻译资格(水平)考试均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
(一)口译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
一级、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
(二)笔译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
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于11月4日、5日举行。口译、笔译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 
 日期  | 
 类别  | 
 时间  | 
 科目  | 
 语种  | 
| 
 11月4日  | 
 口译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 
 10:30-11:00  | 
 三级《口译实务》  | |||
| 
 10:30-11:30  | 
 一级《口译实务》  | |||
| 
 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 |||
| 
 15:00-16:0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
|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  | 
 英  | |||
| 
 11月5日  | 
 笔译  | 
 9:00-11:0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 
 13:30-16:30  |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各级别口译、笔译考试均采用机考方式进行。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考试间隔期间应试人员不得离场。《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予以录音的作答方式。笔译应试人员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二)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 IME &朝鲜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
(三)应试人员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后,迟到5分钟以上的应试人员不得进入考场,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四)参加口译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开始作答前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
(五)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六)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
三、考区设置及考场安排
2023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济宁、威海、日照、临沂设置考区。考场由国家考务管理系统随机编排,具体安排情况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
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验”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爱山东APP办理邮寄。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三)已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31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
(五)因翻译资格考试周期调整,2023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2023年二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316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
六、报名安排
(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9月6日9∶00—9月14日16∶00;
核查时间:9月11日9∶00—9月15日16∶00;
缴费时间:9月16日9∶00—9月20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己注册的应试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时间超过一年的应试人员,须确认联系方式是否仍有效。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自动核验,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三)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9月15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身份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翻译专业职务聘书(仅报考一级翻译的提供);
(3)二级英语口译(交替传译)证书(仅报考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免试1科的提供)。
2.报考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免试1科及使用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报考一级翻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资格证书电子版,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网上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后报考一级翻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翻译专业职务聘书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翻译专业职务聘书。
4.具有高中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其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报考二级翻译(全科)或三级翻译,无需等待市人事考试中心人工核查,可于缴费日期开始后直接缴纳考试费用,完成报名。
5.应试人员上传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我市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6.现场核查时间: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工作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其中9月15日下午截止时间为16:00。
7.现场核查地址: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科(枣庄市新城民生路366号南辅楼三楼东头361室),电话:0632-3362789。
(五)我市将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充分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未按照我市通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方式:0632-3362789)。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
七、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口译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31日9∶00至11月4日17∶00。笔译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10月31日9∶00至11月5日17∶00。
八、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外文考办字〔2016〕6号)、《关于转发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6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每人每科14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0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350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每人65元。
九、考试大纲
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www.catticenter.com)公布。
附件: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316所)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8月28日
附件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316所)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 
 北京  | 
 北京大学  | 
 北京  | 
 华北电力大学  | 
 河北  | 
 河北传媒学院  | 
| 
 中国人民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山西  | 
 山西大学  | ||
| 
 北京交通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太原理工大学  | |||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山西师范大学  | |||
| 
 北京理工大学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内蒙古  | 
 内蒙古大学  | ||
| 
 北京科技大学  | 
 天津  | 
 南开大学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
| 
 北京工商大学  | 
 天津大学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
| 
 北京邮电大学  | 
 中国民航大学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
| 
 北京林业大学  | 
 天津理工大学  | 
 辽宁  | 
 辽宁大学  | ||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天津师范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
| 
 北京师范大学  | 
 天津外国语大学  | 
 沈阳理工大学  | |||
| 
 首都师范大学  | 
 天津商业大学  | 
 东北大学  | |||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天津财经大学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 |||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河北  | 
 河北大学  | 
 大连海事大学  | ||
| 
 北京语言大学  | 
 河北工程大学  | 
 沈阳建筑大学  | |||
| 
 中国传媒大学  | 
 河北工业大学  | 
 大连海洋大学  | |||
| 
 中央财经大学  | 
 华北理工大学  | 
 辽宁师范大学  | |||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河北科技大学  | 
 沈阳师范大学  | |||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河北农业大学  | 
 大连外国语大学  | |||
| 
 外交学院  | 
 河北师范大学  | 
 东北财经大学  | |||
| 
 国际关系学院  | 
 石家庄铁道大学  | 
 吉林  | 
 吉林大学  | ||
| 
 中央民族大学  | 
 燕山大学  | 
 延边大学  | |||
| 
 中国政法大学  | 
 河北经贸大学  | 
 东北电力大学  | |||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 
 吉林  | 
 吉林化工学院  | 
 上海  | 
 华东政法大学  | 
 安徽  | 
 安徽大学  | 
| 
 东北师范大学  | 
 上海大学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
| 
 吉林师范大学  | 
 上海政法学院  | 
 合肥工业大学  | |||
| 
 长春师范大学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安徽工业大学  | |||
| 
 吉林外国语大学  | 
 江苏  | 
 南京大学  | 
 安徽理工大学  | ||
| 
 长春大学  | 
 苏州大学  | 
 安徽工程大学  | |||
| 
 黑龙江  | 
 黑龙江大学  | 
 东南大学  | 
 安徽农业大学  | ||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安徽师范大学  | |||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安庆师范大学  | |||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  | 
 淮北师范大学  | |||
| 
 东北林业大学  | 
 常州大学  | 
 福建  | 
 厦门大学  | ||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华侨大学  | |||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河海大学  | 
 福州大学  | |||
| 
 上海  | 
 复旦大学  | 
 南京林业大学  | 
 福建工程学院  | ||
| 
 同济大学  | 
 江苏大学  | 
 福建农林大学  | |||
| 
 上海交通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集美大学  | |||
| 
 华东理工大学  | 
 南通大学  | 
 福建师范大学  | |||
| 
 上海理工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闽南师范大学  | |||
| 
 上海海事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江西  | 
 南昌大学  | ||
| 
 东华大学  | 
 江苏师范大学  | 
 华东交通大学  | |||
| 
 上海电力大学  | 
 苏州科技大学  | 
 东华理工大学  | |||
| 
 上海海洋大学  | 
 扬州大学  | 
 南昌航空大学  | |||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浙江  | 
 浙江理工大学  | 
 江西理工大学  | ||
| 
 华东师范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
| 
 上海师范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 
 江西师范大学  | |||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温州大学  | 
 赣南师范大学  | |||
| 
 上海财经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江西财经大学  | |||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
| 
 上海海关学院  | 
 宁波大学  | 
 南昌工程学院  | |||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 
 山东  | 
 山东大学  | 
 河南  | 
 河南大学  | 
 湖南  | 
 湖南科技大学  | 
| 
 中国海洋大学  | 
 河南师范大学  | 
 长沙理工大学  | |||
| 
 山东科技大学  | 
 信阳师范学院  | 
 湖南农业大学  | |||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
| 
 青岛科技大学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湖南师范大学  | |||
| 
 济南大学  | 
 信息工程大学  | 
 湖南理工学院  | |||
| 
 青岛理工大学  | 
 湖北  | 
 武汉大学  | 
 衡阳师范学院  | ||
| 
 山东建筑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湖南工商大学  | |||
| 
 齐鲁工业大学  | 
 武汉科技大学  | 
 南华大学  | |||
| 
 山东理工大学  | 
 长江大学  | 
 湖南工业大学  | |||
| 
 山东农业大学  | 
 武汉工程大学  | 
 国防科技大学  | |||
| 
 青岛农业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广东  | 
 中山大学  | ||
| 
 山东师范大学  | 
 武汉纺织大学  | 
 暨南大学  | |||
| 
 曲阜师范大学  | 
 武汉轻工大学  | 
 汕头大学  | |||
| 
 聊城大学  | 
 武汉理工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
| 
 鲁东大学  | 
 湖北工业大学  | 
 华南农业大学  | |||
| 
 山东财经大学  | 
 华中农业大学  | 
 华南师范大学  | |||
| 
 青岛大学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深圳大学  | |||
| 
 烟台大学  | 
 华中师范大学  | 
 广东财经大学  | |||
| 
 河南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湖北大学  | 
 广州大学  | ||
| 
 郑州大学  | 
 湖北民族大学  | 
 广东工业大学  | |||
| 
 河南理工大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
| 
 郑州轻工业大学  | 
 中南民族大学  | 
 南方医科大学  | |||
| 
 河南工业大学  | 
 江汉大学  | 
 广西  | 
 广西大学  | ||
| 
 河南科技大学  | 
 三峡大学  | 
 广西科技大学  | |||
| 
 中原工学院  | 
 湖南  | 
 湘潭大学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
| 
 河南农业大学  | 
 吉首大学  | 
 桂林理工大学  | |||
| 
 河南中医药大学  | 
 湖南大学  | 
 广西医科大学  | |||
| 
 新乡医学院  | 
 中南大学  | 
 右江民族医学院  | |||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 
 广西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四川  | 
 西华师范大学  | 
 陕西  | 
 西安石油大学  | 
| 
 广西师范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陕西科技大学  | |||
| 
 南宁师范大学  | 
 成都体育学院  | 
 西安工程大学  | |||
| 
 广西民族大学  | 
 西南民族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
| 
 海南  | 
 海南大学  | 
 贵州  | 
 贵州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
| 
 海南师范大学  | 
 贵州师范大学  | 
 延安大学  | |||
| 
 重庆  | 
 重庆大学  | 
 贵州财经大学  | 
 宝鸡文理学院  | ||
| 
 重庆邮电大学  | 
 贵州民族大学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
| 
 重庆交通大学  | 
 云南  | 
 云南大学  | 
 西北政法大学  | ||
| 
 重庆医科大学  | 
 昆明理工大学  | 
 西安邮电大学  | |||
| 
 西南大学  | 
 云南农业大学  | 
 空军工程大学  | |||
| 
 重庆师范大学  | 
 西南林业大学  | 
 甘肃  | 
 兰州大学  | ||
| 
 四川外国语大学  | 
 大理大学  | 
 兰州理工大学  | |||
| 
 西南政法大学  | 
 云南师范大学  | 
 兰州交通大学  | |||
| 
 重庆工商大学  | 
 云南财经大学  | 
 西北师范大学  | |||
| 
 四川  | 
 四川大学  | 
 云南民族大学  | 
 西北民族大学  | ||
| 
 西南交通大学  | 
 西藏  | 
 西藏大学  | 
 青海  | 
 青海民族大学  | |
| 
 电子科技大学  | 
 西藏民族大学  | 
 宁夏  | 
 宁夏大学  | ||
| 
 西南石油大学  | 
 陕西  | 
 西北大学  | 
 北方民族大学  | ||
| 
 成都理工大学  | 
 西安交通大学  | 
 新疆  | 
 新疆大学  | ||
| 
 西南科技大学  | 
 西北工业大学  | 
 石河子大学  | |||
| 
 西华大学  | 
 西安理工大学  | 
 新疆师范大学  | |||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喀什大学  | |||
| 
 四川农业大学  | 
 西安工业大学  | 
 —  | 
 —  | ||
| 
 四川师范大学  | 
 西安科技大学  | 
 —  | 
 —  | 
说明:
1.中国矿业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均为“两所学校、独立办学、毕业证不同”,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为“一所学校、两地办学、毕业证相同”,本表中“地矿油”院校各按照两所来计算,华北电力大学按一所来计算。
2.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所在地为洛阳)已与原信息工程大学(所在地为郑州)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信息工程大学的名称。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所在地为南京)已与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所在地为长沙)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的名称。
主办: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
业务咨询电话:12333 电话:0632-3314268 传真:0632-3315975 网站标识码:3704000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