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枣庄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1年山东省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简章》等规定,我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确定31名拟录用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5月7日至5月12日(不含节假日)。如对公示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632-3656356。录用手续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1年度枣庄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拟录用人员名单》
枣庄市公安局
2021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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