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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8年上半年翻译资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人事考试中心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时间:2019-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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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翻译资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证材料
 1、现场领取: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让其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均需提供)。
  2、需邮寄办理证书的人员: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纸上写明“类别(2018年上半年翻译)、收件人、联系电话、详细回邮地址”等邮寄至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收件人: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邮寄地址:枣庄市新城民生路366号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联系电话:0632—3312940)。待办理完毕回邮至证书本人(邮寄费用由证书本人承担)。
 二、时间安排
 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4月18日(工作日时间内领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40-11:30    下午 1:30-4:30。   
 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累计满五年的证书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提醒,及时领取证书。
三、其他
领取地点:枣庄市新城民生路366号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咨询电话:0632—3312940。
        
 非枣庄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社局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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