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社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枣庄考区2017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已经准备就绪,请各单位人事处(部)统一组织人员前来办理。办理时携带资料:
1、《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贴一寸照片,盖报考时单位公章,如调动工作,盖现档案所在单位公章;表中“申报资格”填“考试名称”,“证书管理号”可通过合格人员名单查询);其他项目按报考时如实填写;
2、准考证(如丢失,则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请有关单位、广大考生相互转告。
报送材料时间:周一至周五
证书领取时间:材料报送后的下周四、周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址:枣庄市光明东路19号(原鲁南人才市场二楼考试中心);电话:0632—3312940。
非枣庄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社局考试中心。
特别提醒: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考生应及时办理、领取资格考试证书,五年内无人领取的资格考试证书,将按规定上交国家注册销毁。
附:
《专业技术、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填写说明
1、地市:枣庄
2、姓名:您的真实姓名
3、身份证号:您的身份证号
4、民族:您的民族
5、职级:您在本单位的职务级别(行政职务),有就如实填写,没有则不用填写。
6、政治面貌:团员、党员、群众等
7、最高学历:高中/ 中专/ 大专/ 本科/ 研究生/ 博士
8、所学专业:如会计、经济、金融等
9、毕业时间:考取本资格(初级、中级)之前,您的最高学历毕业时间。
10、工作年限:考取本资格(初级、中级)之前,您的工作年限。
11、专业工作年限:考取本资格(初级、中级)之前,您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
12、专业职务:您在本单位担任的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 。有就填,没有则不用填写。
13、专业职务聘任时间:考取本资格(初级、中级)之前,您被本单位聘任为某专业职务的时间。有就填,没有则不用填写。
14、专业资格:考取本资格(初级、中级)之前,您已经考取的专业资格,有则填写,没有则不用填写。
15、专业资格取得时间:即您考取本资格(初级、中级)之前取得专业资格的时间,例如:2008 年5 月。若还没有考取任何专业资格,则不用填写。
16、工作单位性质:事业/ 股份/ 国有,等等。若您不知道您单位是什么性质的,请咨询您单位的人事部门。
17、工作单位:您的工作单位的规范性全称。
18、存档单位:您的人事档案存放地点。此表填写完毕后,须放进您的人事档案里。
19、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填写能联系到您的资料即可。
20、报名点代码:参照准考证,如没有,可不填写
21、报名序号:参照准考证,如没有,可不填写
22、报考资格:初级/ 中级。
23、类别:您本次考取的专业资格。
24、档案号:本次考取中级资格的,请看您的准考证!初级资格的没有档案号则不用填写。
25、准考证号:请填写您最后一次参加考试的准考证号。
26、所在单位意见:此处加盖您现在工作单位的公章。
27、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您存放档案的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加盖公章。如各市直单位人事部门、各区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动事务代理中心。
28、市地考试管理机构意见:办理证书时由市地考试中心加盖公章。
29、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意见:办理证书时由市地考试中心加盖公章。
30、证书管理号:可在证书办理通知的合格人员名单中查询。
31、资格取得时间:考试时间,即证书上的批准日期。
33、一寸照片:请贴一张一寸照片(须和准考证上的照片相同或相近)。
《执(职)业资格考试登记表》的填写请参考本填写说明
领取证书后,请将此表交单位人事部门存放到您的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