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函〔2025〕9号)要求,现将我市202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专业、科目设置
翻译考试设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朝鲜语/韩国语、葡萄牙语等9个语种,每个语种分为一、二、三级,各语种、各级别均设口译和笔译考试。
(一)口译
一级口译考试设《口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口译考试设《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2个科目。其中,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分设“交替传译”、“同声传译”2个专业类别,目前仅英语同时开考“交替传译”、“同声传译”,其他语种只开考“交替传译”。
一、二级《口译实务》科目和各级别《口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均为1小时,三级《口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0分钟。
(二)笔译
一级笔译考试设《笔译实务》1个科目,二、三级笔译考试设《笔译综合能力》和《笔译实务》2个科目。《笔译综合能力》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笔译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3小时。
202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于6月21日、22日举行。口译、笔译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类别 |
时间 |
科目 |
语种 |
6月21日 |
口译 |
9:00-10:00 |
三级《口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10:30-11:00 |
三级《口译实务》 | |||
10:30-11:30 |
一级《口译实务》 | |||
13:30-14:30 |
二级《口译综合能力》 | |||
15:00-16:00 |
二级《口译实务》(交替传译) | |||
二级《口译实务》(同声传译) |
英 | |||
6月22日 |
笔译 |
9:00-11:00 |
二、三级《笔译综合能力》 |
英、法、日、阿、葡 俄、德、西、朝/韩 |
13:30-16:30 |
一、二、三级《笔译实务》 |
二、考试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各级别口译、笔译考试均采用机考方式进行。同语种同级别的《口译综合能力》和《口译实务》两科目考试连续组织。《口译综合能力》科目考试采用应试人员听、译并输入的作答方式,《口译实务》科目采用应试人员听、口译并现场录音的作答方式。笔译应试人员使用鼠标、键盘进行输入作答。
(二)翻译机考支持的输入法有: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英语(美国)、日语(日本)-Microsoft IME、日语(日本)-百度输入法、法语(法国)、法语(加拿大)、阿拉伯语(埃及)、俄语(俄罗斯)、德语(德国)、西班牙语(西班牙,国际排序)、朝鲜语/韩国语(朝鲜语)-Microsoft IME &朝鲜语、葡萄牙语(葡萄牙)-葡萄牙语、葡萄牙语(巴西)-美国英语-国际。
(三)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应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参加《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可另行携带纸质中外、外中综合性语文词典各一本。专科词典、词汇手册、考试辅导材料等均不得带入考场。
(四)应试人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早就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输入法,调试播音、录音设备等准备工作。口译考试开始后,迟到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期间(包括连续组织考试科目的间隔时间)应试人员不得提前离场。笔译考试开始5分钟后,迟到的应试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开始2个小时内应试人员不得交卷、离场。
(五)参加口译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开始作答前测试并确认考试设备录音、播放、输入等功能是否运行正常。《口译实务》科目考试结束后,应试人员须确认其作答录音是否正常。
(六)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www.cpta.com.cn),利用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悉考试作答界面和考试流程。
三、考区设置及考场安排
202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济宁、日照设置考区。考场由国家考务管理系统随机编排,具体安排情况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成绩管理及证书办理
考试成绩不实行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在当次考试中通过所报考语种、级别的口译或笔译全部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应试人员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查询考试成绩。
电子证书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电子证书下载”栏目查询、下载。纸质证书由报名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发放,可现场领取或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rss.shandong.gov.cn/rsks/)、爱山东APP办理邮寄。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翻译考试: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2.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已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二)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外语水平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三级翻译考试。
(三)已取得二级口译(交替传译)合格证书的人员,在报考二级口译(同声传译)考试时,可免试《口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译实务(同声传译)》科目考试。
(四)在读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二级翻译考试时,可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全国374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
六、报名安排
(一)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试人员须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4月11日9∶00—4月21日16∶00;
现场核查时间:4月16日9∶00—4月22日16∶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4月23日9∶00—4月29日16∶00。
首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应试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并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的正面证件照(上传照片前应使用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处理,通过后方可上传),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资格证书等。以往已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过的应试人员不得更换照片。己注册的应试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须完善相关信息。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应试人员报名时,须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本人签署(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承诺。
(二)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自动核验,提交补充相关信息24小时后登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核验结果,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应试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现场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相关内容。
(三)报名期间,应试人员务必仔细对照报名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服务平台将报考信息与报名条件进行比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试人员点击报名确认按钮,进入缴费状态,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由于个人原因报错科目、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核查通过后,无法修改报名信息,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应试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或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一经选择无法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请慎重选择。
(四)资格核查工作由我市负责,截止时间统一定于4月22日16:00。核查程序如下:
1.以下三种情况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服务平台中上传身份证明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
(2)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报名事项的应试人员;
(3)撤回承诺申请的应试人员。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或翻译专业职务聘书(仅报考一级翻译的提供);
(3)二级英语口译(交替传译)证书(仅报考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免试1科的提供)。
2.报考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免试1科及使用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报考一级翻译的,进行网上人工核查,应试人员务必于4月22日前查询核查结果,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申请、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二级英语口译(同声传译)免试1科及使用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报考一级翻译的的应试人员,仍须到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后报考一级翻译的应试人员须在报名期间上传翻译专业职务聘书电子版,按照规定时间到核查点接受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
上述应试人员现场核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应试人员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翻译专业职务聘书。
4.具有高中以下学历或2002年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应试人员、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的应试人员、其他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验的应试人员报考二级翻译(全科)或三级翻译,无需等待人工核查,可于缴费日期开始后直接缴纳考试费用,完成报名。
5.应试人员上传材料无法辨别真伪或其他需要到现场的情形,我市可要求应试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核查。
6.现场核查时间:2025年4月16日9:00—4月22日16:00(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其中4月22日下午截止时间为16:00)。
7.现场核查地点: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南辅楼三楼东首361室考务科,电话:0632-3362789)。
(五)我市将严格报名资格核查工作,充分利用当地政府共享数据对应试人员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复核,并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电子版)备查。资格核查工作贯穿考前、考中和考后全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未按照通知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雷同答卷成绩按无效处理。
(六)忘记登录用户名、密码的,与我市核查点联系。报名系统操作问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系方式:010-87901800)进行解答。
七、收费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度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5〕1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80号)文件规定,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三级口译每人每科140元,二级口译交替传译每人每科150元,同声传译每人每科450元,一级口译每人每科350元;各级别《笔译综合能力》科目每人61元,各级别《笔译实务》科目每人65元。
八、准考证打印
应试人员参加考试前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口译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17日9∶00至6月21日17∶00。笔译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6月17日9∶00至6月22日17∶00。
九、考试大纲
翻译考试各语种、级别、科目的考试大纲已在中国外文局翻译院官网(http://www.aticicg.org.cn)公布。
附件: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374所)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3月31日
附件
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培养单位名单(374所)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省市 |
院校名称 |
北京 |
北京大学 |
北京 |
华北电力大学 |
河北 |
河北农业大学 |
中国人民大学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
河北师范大学 | |||
北京交通大学 |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石家庄铁道大学 |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
燕山大学 | |||
北京理工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
河北经贸大学 | |||
北京科技大学 |
中国科学院大学 |
河北传媒学院 | |||
北京工商大学 |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 |||
北京邮电大学 |
北京物资学院 |
河北地质大学 | |||
北京林业大学 |
天津 |
南开大学 |
山西 |
山西大学 |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天津大学 |
太原理工大学 | |||
北京师范大学 |
中国民航大学 |
山西师范大学 | |||
首都师范大学 |
天津理工大学 |
太原师范学院 | |||
北京外国语大学 |
天津师范大学 |
内蒙古 |
内蒙古大学 |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 |
内蒙古工业大学 | |||
北京语言大学 |
天津外国语大学 |
内蒙古农业大学 | |||
中国传媒大学 |
天津商业大学 |
内蒙古师范大学 | |||
中央财经大学 |
天津财经大学 |
内蒙古民族大学 |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天津工业大学 |
内蒙古科技大学 |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
河北 |
河北大学 |
辽宁 |
辽宁大学 | |
外交学院 |
河北工程大学 |
大连理工大学 | |||
国际关系学院 |
河北工业大学 |
沈阳理工大学 | |||
中央民族大学 |
华北理工大学 |
东北大学 | |||
中国政法大学 |
河北科技大学 |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 |||
辽宁 |
大连海事大学 |
上海 |
上海交通大学 |
江苏 |
河海大学 |
沈阳建筑大学 |
华东理工大学 |
南京林业大学 | |||
大连海洋大学 |
上海理工大学 |
江苏大学 | |||
辽宁师范大学 |
上海海事大学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 |||
沈阳师范大学 |
东华大学 |
南通大学 | |||
大连外国语大学 |
上海电力大学 |
南京农业大学 | |||
东北财经大学 |
上海海洋大学 |
南京师范大学 | |||
大连民族大学 |
上海中医药大学 |
江苏师范大学 | |||
沈阳大学 |
华东师范大学 |
苏州科技大学 | |||
吉林 |
吉林大学 |
上海师范大学 |
扬州大学 | ||
延边大学 |
上海外国语大学 |
江苏科技大学 | |||
东北电力大学 |
上海财经大学 |
淮阴工学院 | |||
吉林化工学院 |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
南京审计大学 | |||
东北师范大学 |
上海海关学院 |
江南大学 | |||
吉林师范大学 |
华东政法大学 |
江苏海洋大学 | |||
长春师范大学 |
上海大学 |
南京财经大学 | |||
吉林外国语大学 |
上海政法学院 |
江苏理工学院 | |||
长春大学 |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
南京工业大学 | |||
长春理工大学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盐城工学院 | |||
黑龙江 |
黑龙江大学 |
上海体育大学 |
南京工程学院 | ||
哈尔滨工业大学 |
江苏 |
南京大学 |
浙江 |
浙江理工大学 | |
哈尔滨理工大学 |
苏州大学 |
浙江师范大学 | |||
哈尔滨工程大学 |
东南大学 |
杭州师范大学 | |||
东北林业大学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温州大学 |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南京理工大学 |
浙江工商大学 | |||
牡丹江师范学院 |
中国矿业大学 |
浙江财经大学 | |||
上海 |
复旦大学 |
常州大学 |
宁波大学 | ||
同济大学 |
南京邮电大学 |
浙江外国语学院 | |||
浙江 |
浙江传媒学院 |
江西 |
东华理工大学 |
山东 |
临沂大学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南昌航空大学 |
山东工商学院 | |||
绍兴文理学院 |
江西理工大学 |
河南 |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 ||
台州学院 |
景德镇陶瓷大学 |
郑州大学 | |||
浙江万里学院 |
江西师范大学 |
河南理工大学 | |||
嘉兴大学 |
赣南师范大学 |
郑州轻工业大学 | |||
安徽 |
安徽大学 |
江西财经大学 |
河南工业大学 | ||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河南科技大学 | |||
合肥工业大学 |
南昌工程学院 |
中原工学院 | |||
安徽工业大学 |
山东 |
山东大学 |
河南农业大学 | ||
安徽理工大学 |
中国海洋大学 |
河南中医药大学 | |||
安徽工程大学 |
山东科技大学 |
新乡医学院 | |||
安徽农业大学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
河南大学 | |||
安徽师范大学 |
青岛科技大学 |
河南师范大学 | |||
安庆师范大学 |
济南大学 |
信阳师范学院 | |||
淮北师范大学 |
青岛理工大学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
阜阳师范大学 |
山东建筑大学 |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 |||
福建 |
厦门大学 |
齐鲁工业大学 |
信息工程大学 | ||
华侨大学 |
山东理工大学 |
河南科技学院 | |||
福州大学 |
山东农业大学 |
南阳师范学院 | |||
福建工程学院 |
青岛农业大学 |
湖北 |
武汉大学 | ||
福建农林大学 |
山东师范大学 |
华中科技大学 | |||
集美大学 |
曲阜师范大学 |
武汉科技大学 | |||
福建师范大学 |
聊城大学 |
长江大学 | |||
闽南师范大学 |
鲁东大学 |
武汉工程大学 | |||
厦门理工学院 |
山东财经大学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
江西 |
南昌大学 |
青岛大学 |
武汉纺织大学 | ||
华东交通大学 |
烟台大学 |
武汉轻工大学 | |||
湖北 |
武汉理工大学 |
广东 |
汕头大学 |
重庆 |
重庆交通大学 |
湖北工业大学 |
华南理工大学 |
重庆医科大学 | |||
华中农业大学 |
华南农业大学 |
西南大学 | |||
湖北中医药大学 |
华南师范大学 |
重庆师范大学 | |||
华中师范大学 |
深圳大学 |
四川外国语大学 | |||
湖北大学 |
广东财经大学 |
西南政法大学 | |||
湖北民族大学 |
广州大学 |
重庆工商大学 |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广东工业大学 |
四川 |
四川大学 | ||
中南民族大学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
西南交通大学 | |||
江汉大学 |
南方医科大学 |
电子科技大学 | |||
三峡大学 |
广东金融学院 |
西南石油大学 | |||
湖南 |
湘潭大学 |
广西 |
广西大学 |
成都理工大学 | |
吉首大学 |
广西科技大学 |
西南科技大学 | |||
湖南大学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
西华大学 | |||
中南大学 |
桂林理工大学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 |||
湖南科技大学 |
广西医科大学 |
四川农业大学 | |||
长沙理工大学 |
右江民族医学院 |
四川师范大学 | |||
湖南农业大学 |
广西中医药大学 |
西华师范大学 | |||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
广西师范大学 |
西南财经大学 | |||
湖南师范大学 |
南宁师范大学 |
成都体育学院 | |||
湖南理工学院 |
广西民族大学 |
西南民族大学 | |||
衡阳师范学院 |
广西财经学院 |
成都大学 | |||
湖南工商大学 |
海南 |
海南大学 |
攀枝花学院 | ||
南华大学 |
海南师范大学 |
四川轻化工大学 | |||
湖南工业大学 |
三亚学院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 |||
国防科技大学 |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
川北医学院 | |||
广东 |
中山大学 |
重庆 |
重庆大学 |
贵州 |
贵州大学 |
暨南大学 |
重庆邮电大学 |
贵州师范大学 | |||
贵州 |
贵州财经大学 |
陕西 |
西安工业大学 |
甘肃 |
兰州理工大学 |
贵州民族大学 |
西安科技大学 |
兰州交通大学 | |||
云南 |
云南大学 |
西安石油大学 |
西北师范大学 | ||
昆明理工大学 |
陕西科技大学 |
西北民族大学 | |||
云南农业大学 |
西安工程大学 |
甘肃政法大学 | |||
西南林业大学 |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
兰州财经大学 | |||
大理大学 |
陕西师范大学 |
天水师范学院 | |||
云南师范大学 |
宝鸡文理学院 |
青海 |
青海民族大学 | ||
云南财经大学 |
西安外国语大学 |
青海师范大学 | |||
云南民族大学 |
西北政法大学 |
宁夏 |
宁夏大学 | ||
昆明学院 |
西安邮电大学 |
北方民族大学 | |||
西藏 |
西藏大学 |
空军工程大学 |
宁夏师范学院 | ||
西藏民族大学 |
延安大学 |
新疆 |
新疆大学 | ||
陕西 |
西北大学 |
长安大学 |
石河子大学 | ||
西安交通大学 |
榆林学院 |
新疆师范大学 | |||
西北工业大学 |
西安财经大学 |
喀什大学 | |||
西安理工大学 |
西京学院 |
塔里木大学 | |||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
甘肃 |
兰州大学 |
— |
— |
说明:
1.中国矿业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均为“两所学校、独立办学、毕业证不同”,华北电力大学和华北电力大学(保定)为“一所学校、两地办学、毕业证相同”,本表中“地矿油”院校各按照两所来计算,华北电力大学按一所来计算。
2.解放军外国语学院(所在地为洛阳)已与原信息工程大学(所在地为郑州)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信息工程大学的名称。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所在地为南京)已与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所在地为长沙)合并,本表与研招网保持一致采用国防科技大学的名称。
主办: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民生路366号
业务咨询电话:12333 电话:0632-3314268 传真:0632-3315975 网站标识码:37040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