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非劳动关系特定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降低用人单位用工风险。
依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工伤保险条例》、《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我局研究制定了《枣庄市非劳动关系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障试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我局对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两家单位征求意见,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已收到,均无意见,已建立征求意见台账。
附件:征求意见台账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5日
附件
《枣庄市非劳动关系特定从业人员工伤保障试行办法(试行)》征求意见台账
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市财政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2 | 市税务局 | 无意见 | 已采纳 |
3 | 社会公众 | 无意见 | 已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