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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枣庄市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业务指南
来源:枣庄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作者:枣庄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17

枣庄市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业务指南

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我市已将业务系统上限调整18726元,下限调整3746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低于下限或高于上限的需差额补退。灵活就业人员和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2021底前缴纳2021度或补缴2020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均按新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执行系统自动生成差额补退。

调整范围:

2021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补退差额,由枣庄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统一批量生成,无需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进行操作,其中:

1.职工月缴费基数高于18726元的,按照18726元统一进行封顶调整,已征收月份超出的差额部分作冲抵或退费处理;

2.职工月缴费基数低于3746元的,按照3746元进行保底调整,已征收月份不足的差额部分作补收处理;

3.职工月缴费基数在18726元和3746元之间的,不作调整;

4.社会保险关系已转移接续到新参保地、死亡、出国等账户已结清人员,不进行缴费基数调整。

缴费时间:

参保单位202191日至20211231日。

灵活就业人员及退休离职人员:202191日至20211231日。

申报方式:

    1.参保单位应主动向税务部门推送已生成的缴费基数调整补退数据。可以登录枣庄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选择向“税务部门推送数据”功能,推送后请及时在税务部门原渠道完成缴费。也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帮办代办服务,由社保工作人员推送税务,完成缴纳。

2.对于退休、离职人员,社会保险费调整基数需补退差额的由原单位代扣代缴。

3.灵活就业人员基数调整差额为正数的,使用原缴费渠道“特殊缴费”模块进行补差缴费;基数调整差额为负数的,由人社、税务联合退费

缴费渠道:

    1.线上渠道: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爱枣庄app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

2.线下渠道:社保大厅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

枣庄市社保中心:3317323

滕州社保中心:5502873   薛城社保中心: 4481899

峄城社保中心7752008   市中社保中心:8076895

  台儿庄社保中心6682129 山亭社保中心:8823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