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枣人社字[2019]38号)文件精神,采取“先预拨、后承诺、再清算”或据实拨付等方式,为企业享受稳岗返还提供便利。
现将我们静默认证的70家市直企业稳岗返还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0年4月30日至5月9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3381266、3320788、3220743。
在公示期内请以下企业将确认结果《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附件2)以照片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zaozhuangshiyeke@163.com。
经办机构收到企业提供的确认信息后即时发放资金。
附件:1.枣庄市稳岗返还资金第十五批市直企业情况公示表
2.一般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