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4日,经枣庄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核,我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服务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经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授权,贯彻劳动人事仲裁法律法规;起草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政策办法;承办管辖范围内人事争议案件的调解仲裁工作;参与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体系建设;为专职、兼职仲裁员聘任、考核、培训和解聘等工作提供服务”变更为“服务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依法受理并承办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管辖范围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开展预防调解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协助组织实施;协助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调解仲裁业务指导、仲裁员、调解员聘前培训,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指导等工作”。
枣庄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