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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8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作者:人事考试中心    发布时间:2019-06-26

 

2018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已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下发我市,现将证书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办证材料
1、现场领取: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让其他人代领,证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均需提供)。为便于查找证书,请将办证序号(见合格人员名单第一列)现场必须提供给工作人员。
2需办理邮寄证书的人员:根据鲁人社字[2019]12号文件精神,为便利广大考生领取证书,省人事考试中心开通了网上证书邮寄系统,请各位考生按照下面邮寄系统的要求,先完成注册,然后填写个人邮寄信息,我们会在收到您的邮寄请求后及时处理。待办理完毕回邮至证书本人(邮寄费用由证书本人承担)。
二、时间安排
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7月31日(工作日时间内,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 8:40-11:40    
下午 1:30-4:30。   
根据鲁人考函﹝2017﹞49号文件规定,累计满五年的证书将报送至省人事考试中心,并由国家指定的印制企业统一回收销毁。根据《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提醒,及时领取证书。
三、其他
领取地点:枣庄市新城民生路366号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社局窗口。
附件:2018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合格人员名单
     办证序号见合格人员名单第一列
非枣庄考区考生证书发放事宜请咨询当地人社局考试中心。
 
 
证书邮寄系统
 
进入邮寄系统界面
 
完成注册
 
 
 
选择邮寄证书类型
 
 
 
然后填写邮寄信息完成邮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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